-
222013-09建章立制 多措并举 崂山区见义勇为工作凸显成效2013年以来,特别是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区积极拓展和规范见义勇为工作,把筹建区见义勇为协会、完善工作制度纳入综治暨平安建设年度总体规划强力推进。截至12月底,曲全欣等8人受到区级表彰、辛兆经等2人受到市级表彰、刘炳华等1人受到市级救助,共计颁发奖金41400元。
-
222013-08建章立制 规范管理 崂山区发展见义勇为事业 弘扬社会正能量近年来,崂山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见义勇为工作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创新发展。《大众日报》、《青岛日报》、《齐鲁晚报》、青岛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推广,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
202013-08崂山区加大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力度2013年8月20日,崂山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共分四大部分27条涉及21个部门单位,从思想认识、责任分工、法律责任、工作保障方面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
252013-07青岛市崂山区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我区见义勇为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青岛市表彰与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3年7月25日,青岛市崂山区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会长由崂山区中韩街道石老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明爽担任会长,胡孝彬、高维颜、于德翔担任副会长,共36个团体会员单位。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办协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