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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见义勇为协会成立

发布时间:2013.07.25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我区见义勇为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青岛市表彰与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3年7月25日,青岛市崂山区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会长由崂山区中韩街道石老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明爽担任会长,胡孝彬、高维颜、于德翔担任副会长,共36个团体会员单位。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办协会日常工作。

《青岛市崂山区见义勇为协会章程》共分13章48条,详细规定了协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会员条件和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监事会、秘书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