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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3-07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6月29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审议了第二十八批市级见义勇为奖励、“见义勇为扬正气、慈善救助送温暖”见义勇为救助、见义勇为模范军人奖励等事项,总结我市见义勇为工作阶段性成效,研究部署下步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邵立晓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把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青岛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扛牢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健全完善见义勇为激励机制,扩大见义勇为社会效应,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实现新跨越,见义勇为模范层出不穷,见义勇为精神沁入人心,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平安青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见义勇为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崇高事业,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青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题中之义。要聚焦工作重点,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放到深化平安青岛和法治青岛建设、助力打造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推进,进一步加大表彰力度,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宣传发动,规范自身建设,切实当好见义勇为精神的倡导者、见义勇为事业的推动者、见义勇为英雄的保护者,不断开创全市见义勇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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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23-07全市第二十七批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表彰活动举行-18名见义勇为模范个人和2个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受表彰5月11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举行全市第二十七批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表彰活动,为肖遥、张森、张文文等18名见义勇为模范个人和2个见义勇为模范群体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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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3-04青岛市第二十七批“见义勇为模范(模范群体)”拟表彰人员名单、事迹公示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经各区市见义勇为协会举荐,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现将全市第二十七批“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模范群体)”拟表彰人员名单、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公示日期: 2023年4月6日开始至4月12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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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22-06青岛市召开见义勇为工作会议2022年6月29日上午,全市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国、全省见义勇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陆治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鲁明,市政协主席汲斌昌对见义勇为工作的批示要求,总结成绩,表彰先进,部署任务,推动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开创新局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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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22-04青岛市第二十六批“见义勇为模范(模范群体)”拟表彰人员名单、事迹公示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经各区市见义勇为协会举荐,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现将全市第二十六批“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模范群体)”拟表彰人员名单、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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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22-04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4月26日上午,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见义勇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陆治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鲁明等领导同志批示,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报告》《全市“见义勇为扬正气 文明典范树新风”主题系列宣传工作方案》《全市第二十六批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奖励和第二十三批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救助事项》《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修订稿)》,监事会作了《关于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2021年度财务管理情况审查的通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沙秉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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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22-03致敬缅怀、踔厉前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展2022年清明节网上祭奠见义勇为英烈主题活动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落日寄哀思。英烈们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讲好见义勇为故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拟于4月1日至10日清明节期间,在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开展“致敬缅怀、踔厉前行——2022年清明节网上祭奠见义勇为英烈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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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1-11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制定捐赠协议近日,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规范捐赠行为,确保捐赠人(单位)和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协议》,明确捐赠内容、权利、义务及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青岛市见义勇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