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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举行全市第二十九批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表彰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08
QMG青岛广电12月8日讯 12月8日上午,青岛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全市第二十九批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表彰活动,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市第二十九批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的决定》,向李士存等6名见义勇为模范个人和吴子涵、张元帅等7个见义勇为群体15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李方民主持会议并讲话,翟元敏、王玉桥代表见义勇为模范作表态发言,基金会部分理事、各区市见义勇为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出手相助,有的勇救落海游客,献出宝贵生命,有的紧急救助被困货梯同事,身体受伤致残,有的勇斗行凶歹徒,身受重伤,有的协助消防员扑灭火灾,有的利用急救知识和设备救助晕倒乘客,使其脱离危险等等,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见义勇为精神,引领了社会新风尚。
活动中,李方民向受到表彰的模范个人和群体表示热烈祝贺,对加强和改进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他强调,要进一步改进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畅通确认表彰渠道,严格落实《青岛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和救助抚恤暂行办法》。要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舆论宣传,利用多平台、多途径、多方式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形成浓厚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强化见义勇为权益保障,实实在在地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我市已组织开展了三批见义勇为集中表彰奖励活动,共表彰市级见义勇为模范52人、11个模范群体22人,发放奖金143万元,其中有2人荣登“全国见义勇为勇士榜”;救助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13人,发放救助金30万元。
全市第二十九批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先进事迹
一、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事迹
1、李士存,男,莱西市院上镇东朱东村居民
简要事迹:2023年8月4日,受台风天气影响,青岛前海一线掀起巨浪。下午15时许,一对从上海来青旅游的母女在奥帆中心4号门附近海域的礁石上拍照,不慎被海浪卷入海中,有人立即大声呼救。此时李士存正在附近,听到呼救声后,毫不犹豫,不顾危险,立即迎着巨浪跳入海中救人。李士存多次尝试抓住落水母女,但都因海浪太大而被冲散,很快三人体力耗尽,逐渐被卷入深水中。幸亏各方救援力量陆续赶到,将他们先后成功救上岸,落水女孩获救。李士存被救上岸时已经失去意识,现场人员紧急为其实施心肺复苏,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无效,献出了宝贵生命。李士存救人事迹先后被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半岛网等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表彰情况:2023年8月,市南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李士存“市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2、吴建涛,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2年4月2日中午,吴建涛发现自家对面三楼浓烟滚滚,他立即跑到现场察看。在确认是楼道公共区着火后,他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利用居民家的自来水将明火扑灭。同时通过敲门、呼喊的方式引导附近居民撤离,消防员赶到将火情彻底扑灭。
表彰情况:2022年12月,市南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吴建涛“市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3、翟元敏,女,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
简要事迹:2023年7月30日13时许,实习生翟元敏正在青岛放我家托育有限公司御城分公司二楼吃午饭,忽然听见单位同事曹阿姨大声呼救,曹阿姨乘坐的货梯发生故障悬在半空中。翟元敏立即起身察看,并迅速跑到一楼展开营救,她通过高脚凳搀扶曹阿姨从货梯上下来。此时货梯突然坠落砸到翟元敏的左小腿,致其小腿胫骨、腓骨、血管、神经和肌肉全部断裂,左足趾骨粉碎性骨折。经医院全力救治,翟元敏左小腿截肢,至今已进行6次手术。10月4日,翟元敏突然出现喝水漏水、偏头痛等症状,经诊断为病毒性面瘫,目前每天接受针灸和中药治疗。
表彰情况:2023年10月,李沧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翟元敏“李沧区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4、岳士寒,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2年6月6日17时许,李沧区沧安路地铁站A出入口平台有一名60岁左右男性乘客突然倒地失去意识,生命危急。岳士寒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维持现场秩序,他一边跪在乘客身侧进行第一轮心肺复苏,一边安排人员去取车站配备的AED。经过一轮心肺复苏,乘客依然没有任何反应,岳士寒果断启用AED为乘客进行第一次电击除颤,并再次配合开展心肺复苏。与此同时,120急救中心电话接通,岳士寒在120急救电话指导下,继续对乘客进行急救措施。经过3次心肺复苏、2次电击过后,晕倒乘客终于恢复了意识。最终120医护人员抵达现场,乘客转危为安。
表彰情况:2022年12月,李沧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岳士寒为“李沧区见义勇为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5、张依婷,女,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3年10月4日14时14分许,地铁4号线科苑经七路站一名男性乘客在列车内晕倒,地铁工作人员接到消息后,立即赶至现场与其他热心乘客将昏迷乘客移至站台,并将现场情况上报车站控制室。值班站长张依婷携带医药箱及AED设备赶至现场,此时乘客失去自主意识。张依婷跪在乘客身边,俯下身子大声询问,但未得到乘客回应。张依婷立即使用AED设备对昏迷乘客实施急救,乘客逐渐恢复意识。随后,120救护车抵达现场,张依婷协助医护人员将乘客送往医院救治。
表彰情况:2023年11月,崂山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张依婷“崂山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6、刘鹏鹏,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3年7月30日傍晚,刘鹏鹏和家人一起吃饭时,突然听到邻居在外面呼救,出门察看发现邻居的儿子被蝮蛇(土虺)咬伤,此蛇含有神经性剧毒,若不及时送医,可能危及生命。危急时刻,刘鹏鹏立即为男孩扎紧伤口,防止蛇毒扩散,随后联系医院告知伤者情况。在得知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有抗蛇毒血清后,刘鹏鹏立即开车将男孩送往医院,并向交警报备“可能要闯红灯”。刘鹏鹏仅用平常的一半时间将男孩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送到位于李沧的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在受伤男孩注射完抗蛇毒血清后悄悄离开。
表彰情况:2023年9月,城阳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刘鹏鹏“城阳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二、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先进事迹
1、吴子涵等2人急救晕倒乘客先进事迹
吴子涵,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张元帅,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2年5月11日,吴子涵、张元帅乘坐地铁3号线运行至青岛北站至永平路站区间时,发现车厢内一名老年乘客突然晕倒,失去意识,情况危急。两人立即对该乘客进行救助,吴子涵利用紧急通话向当值司机汇报现场情况,张元帅近距离察看乘客身体状况,尝试唤醒乘客。列车到站后,吴子涵、张元帅与站务人员合力将乘客转移至站台,运用基础救护知识,将乘客放平身体,采取按压人中的方式,对乘客进行有效急救,乘客逐渐恢复了意识,身体状态明显好转。吴子涵、张元帅救人事迹被齐鲁发现、网易青岛、半岛网、青岛早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表彰情况:2022年12月,李沧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吴子涵、张元帅“李沧区见义勇为模范”团体荣誉称号。
2、王冲等2人夺刀救人先进事迹
王 冲,男,青岛市装修临时工
王玉桥,男,青岛凯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3年6月26日下午17时左右,王冲正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崂山一中对面停车场观看几位装修工人打扑克,突然听见有人大喊报警,发现一名男子被另一名男子用30公分长剔骨刀捅伤脖子、倒地不起。王冲离行凶男子较近,立即冲上前徒手抓住刀刃与行凶男子撕打搏斗,边夺刀边大喊:“快报警”!搏斗过程中,王冲左手肌腱被行凶男子用刀割裂、深可见骨,左胸伤口差点触及心脏,下巴、脸颊多处划伤。危急时刻,旁边的王玉桥拿起身边的马扎砸向行凶男子头部,将刀打落。行凶男子起身迅速逃离现场,后被赶到民警抓获。
表彰情况:2023年6月,崂山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王冲、王玉桥“崂山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于顺德等2人急救晕倒乘客先进事迹
于顺德,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刘旭照,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3年7月3日上午,地铁11号线庙石站站务员刘旭照在站台遇到乘客身体不适,刘旭照立刻通知车站控制室送上热水并通知当班值班站长于顺德。于顺德立即携带AED设备到达候车室察看乘客情况,并通知车站控制室拨打120急救电话。发现乘客意识模糊后,于顺德第一时间使用AED设备对乘客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工作,刘旭照在旁协助配合。经过抢救,乘客发出声音并作出有意识动作。120救护车到达后,刘旭照护送乘客前往医院,转危为安。
表彰情况:2023年7月,崂山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于顺德、刘旭照“崂山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邵钰卿等2人急救晕倒乘客先进事迹
邵钰卿,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郭守花,女,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2年1月5日12点41分许,青岛地铁1号线山里站站台男卫生间突发乘客晕倒的紧急情况。值班站长郭守花和厅巡岗邵钰卿立即赶到现场,察看情况。郭守花一边准备做心肺复苏,一边安排人员去取车站配备的AED设备,此时邵钰卿拿起剪刀迅速将乘客衣服剪开,为乘客贴上AED的电极片,并按照语音提示指引为乘客进行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应急救援操作。经过二人共同努力,乘客逐渐恢复了呼吸和心跳。120到达车站后,二人又协助医护人员将乘客转移至医院救治,最终乘客转危为安。
表彰情况:2023年10月,西海岸新区工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确认了郭守花、邵钰卿见义勇为行为。
5、刘旭涛等3人急救晕倒乘客先进事迹
刘旭涛,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李 浩,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谢心辉,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3年4月9日下午,刘旭涛、李浩、谢心辉在接到地铁上有乘客晕倒、急需救助的通知后,立即携带医药箱、AED等急救设备在2分钟内赶到站台等待列车进站。列车进站后,三人迅速、安全地将乘客转移至站台进行救助,经检查发现,乘客已无呼吸、无心跳、无意识。三人便立即对乘客进行心肺复苏并通知车站控制室拨打120急救电话。经过2分钟的急救,乘客有了微弱的心跳和呼吸,但仍没有意识,并出现咬舌举动,三人继续相互配合,李浩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刘旭涛和谢心辉为乘客采取防咬舌措施。李浩持续做心肺复苏脱力后,刘旭涛、谢心辉轮流顶上,持续救助乘客10多分钟,直至120医护人员到达车站。
表彰情况:2023年9月,城阳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刘旭涛、李浩、谢心辉“城阳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6、李东磊等2人英勇救火先进事迹
李东磊,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高宇航,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简要事迹:2022年4月4日9时许,李东磊与同事高宇航在下早班途中经过王花路时,发现路旁起火并有蔓延趋势。两人立即分工协作,高宇航留守现场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利用现场树枝扑救,尽可能阻止火势蔓延,李东磊则返回地铁8号线胶州北车辆基地门卫处借用干粉灭火器,迅速返回火场扑救。二人使用灭火器控制着越发变大的火势,努力控制火势蔓延扩散,直至消防车赶到后,二人协助消防员将大火完全扑灭。
表彰情况:2022年9月,胶州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协会授予李东磊、高宇航“胶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
7、王茂兴等2人急救异物卡喉儿童先进事迹
王茂兴,男,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麻绳左,男,青岛明和橡胶厂员工
简要事迹:2022年10月23日下午,王茂兴在小区内与邻居聊天时,突然看到一位母亲抱着大约两岁的女儿跑出来大声呼救,他立即上前察看并询问具体情况,得知小孩吃海苔卷噎住了。此时,孩子翻白眼、嘴唇发紫、浑身瘫软,情况非常危急。王茂兴与邻居麻绳左沉着冷静,轮番采取“海姆立克法”对孩子进行急救,大约三四分钟孩子终于吐出了异物,脱离了危险,后经120救治,孩子安然无恙。
表彰情况:2023年11月,莱西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协会授予王茂兴、麻绳左“莱西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