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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市3人参与 山东省见义勇为“爱心账户”救助活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6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爱心账户”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认真摸排核实市级见义勇为模范家庭生活情况,经研究,拟推荐翟澎、翟元敏、闫志东3人参与省见义勇为“爱心账户”救助活动。现将翟澎、翟元敏、闫志东3人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反映。联系电话:0532-85912167。


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3年12月26日


翟澎、翟元敏、闫志东有关情况

1、翟澎,男,1972年2月出生,市南区江苏路街道江苏路社区居民

简要事迹:1999年8月26日晚6时许,乘坐11路公交车的翟澎见车上一名男子形迹可疑,左手有伤,裤袋内斜插一把刀,上有血迹,立即引起了警觉。翟澎假借为其包扎,趁其不备,顺势从其口袋内抽出刀,用胳膊夹住对方的头,只身将其带下车,扭送市南公安分局湛山派出所。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招工问题在利津路劳务市场与被害人兰某某等人发生争执,刘某恼羞成怒,窜至利津路小商品市场购买一把长约30公分的水果刀,持刀追打兰某某并刺穿其右肋部,兰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作案后,乘坐11路公交车企图逃窜,被翟澎抓获。

表彰情况:1999年11月19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授予翟澎“青岛市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救助原因:2011年,翟澎办理残疾证,无法正常工作,一直处于失业状态。2011年办理了低保,其本人离婚,无子女,之前由父亲照顾,无其他收入。2022年8月,其父亲去世,现独自一人生活,无人照料,生活困难。

2、翟元敏,女,2002年11月13日出生,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

简要事迹:2023年7月30日13时许,实习生翟元敏正在青岛放我家托育有限公司御城分公司二楼吃午饭,忽然听见单位同事曹阿姨大声呼救,曹阿姨乘坐的货梯发生故障悬在半空中。翟元敏立即起身察看,并迅速跑到一楼展开营救,她通过高脚凳搀扶曹阿姨从货梯上下来。此时货梯突然坠落砸到翟元敏的左小腿,致其小腿胫骨、腓骨、血管、神经和肌肉全部断裂,左足趾骨粉碎性骨折。经医院全力救治,翟元敏左小腿截肢,至今已进行6次手术。

表彰情况:2023年10月,李沧区委政法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翟元敏“李沧区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2023年12月,青岛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翟元敏“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救助原因:翟元敏母亲患病,无劳动能力;依靠父亲种地来维持家庭生活。目前翟元敏居家养伤,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开支大,负担重,无力承担翟元敏六次大型手术的巨额医药费和后续康复的费用。

3、闫志东,男,1964年4月出生,即墨蓝谷高新区闫家辛庄村村民

简要事迹:2016年3月19日上午,54岁的闫志东正在附近瓜棚干农活时,忽然听到一名女童的大声呼救,他来不及脱去身上的衣服跳入冰冷的水中,奋力将3名落水儿童救上岸,自己却累晕倒在岸边。

表彰情况:闫志东先后被评为“即墨市好人之星”、即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等荣誉称号。

救助原因:2017年秋,闫志东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儿患上白血病,三年多的化疗和骨髓移植治疗花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且欠债六十余万元。因为排异,其女儿又相继出现并发症,2022年8月,经专家会诊,待身体达到手术要求时将对新出现的病情进行手术。闫志东妻子患有腰椎间盘突出,不能干重活,家庭重担全靠闫志东一人务农和打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