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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救人英雄葛中科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

发布时间:2015.09.07

      2014年7月7日,省政府批准莱西市店埠镇葛家泊村救人英雄葛中科(男,68岁)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士遗属有关待遇,民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家属颁发烈士证书,并发放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共计138万元。
      2月16日下午,葛中科正在村西晾晒羊饲料,突然听到西邻30米处的水塘边传来小女孩嘶哑的呼救声。他立即跑过去,发现两名小女孩不慎滑入池塘中,情况危急。葛中科不顾年老体弱,迅即跳入2米多深的冰水,经过2次往返破冰,成功将两名女孩推到岸边。两名女孩得救了,葛中科因体力不支溺水身亡,献出了宝贵生命。他的英勇事迹中央、省各级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葛中科老人牺牲后,莱西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协会及时进行见义勇为行为核实认定、表彰奖励。2月21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葛中科“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颁发见义勇为奖金5万元。2月25日,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葛中科“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