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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两人荣获省级见义勇为称号
发布时间:2015.11.17
2015年11月11日,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市北区樊祥明、张殿臣“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2015年7月22日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伙同赵某某,为非法获取财物预谋抢劫。王某某携带水果刀,与赵某某到延安路周边实施抢劫。当晚22时许,二人发现被害人陈某某持手包在通山路独行。赵某某遂上前陈某某手包进行抢夺,陈某某手包被抢后,大声呼救。樊祥明、张殿臣正在佳豪快餐店门口吃饭,听到呼救后,两人迅速追向嫌疑人。望风的王某某发现路边两名男青年对赵某某进行追逐,并跟随二人至延安路和广饶路路口,发现樊祥明已将赵某某抓获,为抗拒抓捕,王某某持水果刀向樊祥明腹部捅了两刀并逃离现场。随后张殿臣赶到,对赵某某进行控制,并配合到达现场的民警将樊祥明送至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樊祥明构成重伤。
2015年7月30日,市北区综治委、区见义勇为协会授予樊祥明、张殿臣“市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2015年8月3日,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两人“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