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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王金城为烈士
发布时间:2015.07.25
近日,从市北区民政局得到消息,市北区谢延霞提交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王金城烈士申请获批。
2004年2月19日上午,辽阳西路埠西村的“金华五金店”内发生火灾,店主的女儿宋某某跑进楼内取钱,但因火势蔓延被困在店中,位于该店附近的金城源五金商店王金城见状,冲进金华五金店欲将宋某某救出,但因火势较大也被困在店内,二人均被烟熏导致昏迷,后被消防队员救出送往医院,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2005年1月,市北区综治委、青岛市综治委研究决定先后授予王金城区、市两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并予以一定奖励。近年来,市北区见义勇为协会多次协调有关部门对王金城的家属进行救助。
2011年《烈士褒扬条例》公布施行,2013年开始,王金城的妻子谢延霞多次到市、区民政部门,要求追认其丈夫王金城为烈士。在区、市综治办积极协调和帮助下,2015年初谢延霞将有关申烈材料交予市北区民政局,并由区民政局向市民政局递交材料和申请。2015年12月22日传来好消息:谢延霞提交王金城烈士申请被省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