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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红强、郑炳旺先后荣获“市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7.12

2014年2月21日13时30分许,海军战士崔红强、郑炳旺在执行任务途经我市市北区威海路妇女儿童用品市场时,遇到一男青年抢夺正在等候公交车的受害人卜某某的iphone 5s手机,该嫌疑男青年抢夺手机后沿路逃跑。崔红强、郑炳旺两人临危不乱,开车紧紧跟随劫匪,勇追近300米最后在天马商贸城附将嫌疑男青年成功抓获,后交至闻讯赶至的台东派出所民警,及时为受害人卜某某挽回了损失。在抓获过程中,崔红强同志右手受伤。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抢夺罪于2014年2月22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2014年3月5日被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市北建设的积极性,2014年5月13日,区综治委、区见义勇为协会决定:授予崔红强、郑炳旺“市北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每人颁发见义勇为奖励金1000元。并向市综治委推荐申报其为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2014年7月8日,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二人“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