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区市工作
文章搜索

SEARCH

李沧区扎实推进见义勇为协会筹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15

根据青岛市综治委2013年综治工作要点及《2013年度见义勇为工作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李沧区综治委认真部署,扎实推进,8月15日下午,召开了见义勇为协会成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筹备工作报告、章程草案、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为下步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立足区情,强化保障。近年来,区综治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先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积极分子89名,发放奖金、救助金、抚恤金等20余万元,涌现出勇斗歹徒的好司机王殿荀、爱管闲事的崔仕俊、抢险救人的臧文等受到中央、省、市等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奖励的先进典型13名,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全区上下形成一种广泛的思想共识。为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工作的影响力,营造更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由区委政法委作为主管部门,区综治办为发起人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了筹建见义勇为协会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区财政局、区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将原先募集的暂存于区财政专户上的见义勇为基金共计46.9万元作为开办资金全部划入协会专门账户,为协会的顺利组建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制定计划,稳步实施。为确保如期完成8月底前成立见义勇为协会的工作任务,区综治办积极学习借鉴外区市工作经验,以抓住重点,少走弯路为原则,详细制定工作计划。首先明确职责任务。确定专人负责见义勇为协会筹建工作,每周工作例会汇报工作进展,针对遇到的困难及时研究解决;其次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区民政局的指导帮助,主动加强与已组建见义勇为协会或其他社会团体的外区市综治办、区相关部门及各街道综治办的沟通协调,认真梳理工作流程,确定分步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多渠道搜集各类表格材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出具可行性报告、验资报告,拟定章程草案、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选举办法等,筹委会多次研究讨论候选人名单及各类文件材料审议等相关事宜,在征得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同意后组织召开成立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文件,选举产生了协会理事会成员。

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相对于其他社会团体,见义勇为协会的公益性更加突出,如何招募会员成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结合季度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考评,区综治办将招募会员工作指标细化分解到各街道综治委,将各街道完成招募情况纳入季度考评奖励。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区发改局、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强化监督指导,对驻区及区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反复进行宣传动员,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31个单位会员、22个个人会员的招募工作。其中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辛俊平被推选为秘书长,原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车延钦被推选为会长,中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烟草专卖局李沧分局等8个在全区较有影响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加入协会,被推选为副会长,多次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崔仕俊、刘吉斌等10名同志被推选为理事,成为推进协会工作的主导力量。

四、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下步,区见义勇为协会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健全机制。逐步规范见义勇为申报、推荐、审批程序与见义勇为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对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表彰会;二是强化奖励救助。加强与单位会员的联系,创新募捐形式和途径,探索适应市场机制的见义勇为资金项目。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抚恤优待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原则,发挥公安、民政、人社等业务部门的职能,定期摸排,对符合帮扶救助条件的适时给予救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和维护;三是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见义勇为事业的积极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李沧在线》等网络资源,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宣传见义勇为事业的相关政策,普及相关知识,弘扬社会正气,形成“尊重英雄,爱护英雄”的良好风尚,推动全区见义勇事业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