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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2013.08.07
2013年8月7日上午,市交警大队五楼会议室里响起阵阵的掌声,经过1个多月的积极筹备,全市32个来自各行各业的会员单位负责人和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了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的成立。
经过全体会员审议,大会表决通过了《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章程》、《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莱西市见义勇为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接受捐赠办法》和《莱西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救助暂行办法》等章程制度,选举产生了协会理事会组成人员,聘请了协会名誉会长和监事会监事。会上,向捐款单位发放了“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会员单位”奖牌。
有效解决管理和资金问题
据大会介绍,早在1990年我市就专门筹集见义勇为工作专项资金,先后表彰奖励了259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其中2人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2人被评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20人被评为青岛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但随着见义勇为行为的增多,受资金的限制,许多见义勇为行为未能及时得到宣传、表彰和奖励,使见义勇为精神尚未全面普及和深入人心,制约了我市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
在筹建见义勇为协会的过程中,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我市先后有22家企业踊跃奉献爱心。
成立见义勇为协会,将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对见义勇为基金进行统一募集、管理、使用,对见义勇为人员统一表彰、奖励和救助,对见义勇为精神进行统一宣传、弘扬,解决长期以来见义勇为基金不足和见义勇为精神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升见义勇为精神的社会地位和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格基金的使用审批
充足的资金将保障见义勇为协会的后续运行,随之而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管好用好这笔基金,对此,市见义勇为协会表决通过了《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接受捐赠办法》和《莱西市见义勇为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布了协会基金账号:802600200609854(青岛银行莱西市支行),对接受捐赠的形式、办法和方式方法进行了严格规定,坚持捐赠自愿原则,凡捐赠者,均编号登记造册,并颁发捐赠票据和奖牌。
严格基金的用途,仅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抚恤、救助和见义勇为精神的宣传等方面。严格基金的使用审批,每一笔支出,都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每年的表彰奖励、走访慰问、救济抚恤由秘书长提出预算,理事会审批。宣传活动经费支出,由监事会审查,理事会审批,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签字后方可入账。
根据规定,协会的活动经费将从基金的利息中列支,不动用募捐而来的基金。另外,协会将在每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上年度见义勇为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民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电话。
明确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
协会对申报的见义勇为行为将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青岛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和救助抚恤暂行办法》和《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章程》,进行调查,核实。
据了解,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人员,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单位、个人和其他公民都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申报见义勇为行为。申报时限为见义勇为行为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超过申报时限的一般不予确认。另外,市见义勇为协会认为批准的见义勇为人员符合上级表彰、奖励标准的,自给予表彰、奖励之日起30日内报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根据《莱西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救助暂行办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按照当时情况发生的危急程度及见义勇为者的贡献大小分别给予相应数额的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对2人及以上参与同一见义勇为事件的,根据个人的贡献大小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发给相应奖金。
特殊情况的,视情研究确定奖励金额。对因见义勇为牺牲、致伤、致残的视情给予适当救助。
见义勇为协会会长徐强表示:“协会的成立是提升市民道德文明素养和弘扬社会正气的现实需要,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见义勇为服务,规范工作程序,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倡导民众参与,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扶贫济困、凝聚正能量、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