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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13名同志获得“莱西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发布时间:2013.04.08

2013年4月8日,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在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一大批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面临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正义,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臧文堂等13 名同志“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并奖励臧文堂、张春波、李大庆、王显章等4 名同志各人民币5000 元,盖奇胜、迟明东、鹿天轿、张琳、张宁华、叶杰、李国修、王岭征、李福庭等9 名同志各人民币3000 元。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以英雄为榜样,大力倡导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参与平安莱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