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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英雄”管廷江 被追授“青岛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03.30

近日,记者从市综治办获悉,在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我市铺集镇教育办管廷江老师被追授为“青岛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2012年3月27日晚7时许,一名妇女驾驶丰田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铺集镇于家庄西侧胶河的一座漫水桥上时,突然失控,车辆扎入河中。正在附近散步的管廷江老师发现后,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救人,终因体力不支,献出了年仅40岁的生命。

管廷江老师舍己救人英雄事迹发生后,在我市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掀起向管廷江学习热潮,青岛市文明委、我市市委市政府、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单位先后追认他为“青岛市十佳文明市民”、“胶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胶州市道德模范”、“胶州市师德标兵”、“胶州市工人先锋”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表彰他的英勇事迹,弘扬社会正气、培养良好社会风尚,市综治办积极向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进行推荐,并经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决定追授管廷江“青岛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2万元。8月31日,市综治办工作人员,将荣誉证书和2万元奖金送到了管廷江妻子手中,以表达对英雄的敬意和和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