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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坤
发布时间:2015.09.07
李 坤,男,胶州市胶莱镇司机
2013年10月16日下午14时许,位于胶州市胶莱镇南王珠村的青岛康境食品有限公司一车间因工人施工不当引发火灾,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其中,位于制冷车间的多个巨型氨气罐因大火高温燃烧,时刻都有爆炸的危险。胶州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出动消防车15辆,消防员80人参与救火,胶莱镇公安派出所也出动警力进行支援。当李坤驾驶校车送完学生回家途径大火现场时,他奋不顾身毅然投入到救火行列中。他先是协助消防队员用灭火器将氨气罐周围的明火扑灭,后用水将其冷却防止发生爆炸。当发现一名民警不慎扭伤脚踝时,他又背起民警将其安全转移。经过4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李坤搬水100余次,救助受困人员2人,大火终于得到控制,李坤却因体力严重透支几乎休克,后经输液治疗才得以好转。11月22日,胶州市综治委授予李坤“胶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2月18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李坤“青岛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